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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全文_电子签名法全文-
ysladmin 2024-05-12 人已围观
简介电子签名法全文_电子签名法全文? 谢谢大家给我提供关于电子签名法全文的问题集合。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每个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以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了解。1.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益吗2.怎样在手机上签电子合同3.电子
谢谢大家给我提供关于电子签名法全文的问题集合。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每个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以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了解。
1.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益吗
2.怎样在手机上签电子合同
3.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4.可靠的电子签名的四个条件
5.电子签字法何时修改?
6.房产买卖中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益吗
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益。
盖章还是签名还是电子签名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生效条款明显说了一定要手写的签字才生效,那盖章电子的都没用,如果约定了都可以,或者没有约定,那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综上所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并保证电子签名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载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怎样在手机上签电子合同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又有,《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1. 什么是电子合同?顾名思义,电子合同就是将传统的纸质合同电子化,形成电子版合同;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电子版合同是合同的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订立的合同。电子版合同的特点是,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记载的内容,并且可以随时供当事人调取查用。
2. 电子合同怎么签?
法律角度
首先,合同的签订一定要具备法律效力,这样才能体现合同存在的意义。《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那么,什么样的电子签名才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条例
对这四个要点进行归纳总结,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原文未改、签名未改。也就是要确保签名人的身份真实准确,有明确的签署意愿表达,签署的文件原文和签名数据本身不能被篡改,满足以上四点要求的,就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操作角度
具体地,电子合同在线签署并确保合同的真实有效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流程:
真实身份
用户通过平台注册并且通过实名认证后,会获得专属的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具备CA机构颁发的CA数字证书。
个人实名认证方式:人脸识别、运营商三要素认证、银行卡三要素认证;
企业实名认证方式:企业对公打款、企业支付宝认证、法定代表人认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认证;企业实名认证前,经办人需要先完成个人实名认证。
在线签署
覆盖各种签署终端,支持PC端、H5、小程序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签署,用户进入签署页面,可本地文件直接发起,或者通过合同模板发起签署。
真实意愿
响应《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因此,需要通过第三方身份认证服务进行意愿确认,满足真实意愿要求。
己方:在预设的填写区、签署区填写签署信息,进行意愿认证确认,完成己方签署;
相对方:收到短信、二维码、邮件等多样化方式的签署通知后,进入签署页面。浏览完合同内容,通过实名认证,充分表达签署意愿,完成签署。
原文未改、签名未改
电子合同签署,通过哈希算法、可信时间戳等技术手段,确保签署后的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与签署中一致。
哈希算法:HASH值是每份合同“唯一的身份证”,不同的文件(即使合同名一样)得到的HASH值也不同的,并且HASH值是不可逆的,通过HASH无法得到原文,所以签署后只要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时间戳:引入时间戳,确保签署内容和时间固化,也达到原文防篡改的目的,双重保障。
全流程上链,安全可靠
电子合同签署全流程上链,通过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将合同签署全流程实时保存到司法区块链中,电子证据直通区块链上的互联网法院、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权威机构。发生司法纠纷时,电子证据可直接被法院核验和使用。
通过上述步骤,可以保障签署的电子合同安全、可靠,且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
可靠的电子签名的四个条件
2005年4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制定了合法的电子签名标准,并明确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认可了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
2018年9月7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可信时间戳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
电子签字法何时修改?
法律主观 :
什么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具备的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四)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五)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布其名称、许可证号等信息。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法律客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房产买卖中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做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作出修改: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而原来的不适用文书为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可见,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同样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啦。
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做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作出修改: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而原来的不适用文书为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可见,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同样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啦。
好了,今天关于“电子签名法全文”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电子签名法全文”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